以文创产品开发促进文化馆新发展格局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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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文化报
发布日期:
2022-08-16 1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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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以故宫为代表的博物馆、以首都图书馆为代表的图书馆、以中国美术馆为代表的美术馆等,均以其丰富的静态文物典藏为资源优势,文创产品开发工作蓬勃开展。相比之下,全国3000多个文化馆却在文创产品开发上步履滞后。文化馆文创产品开发不仅能进一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且能推动文化馆高质量发展,构建文化馆新发展格局。文化馆如何在文创领域异军突起?

为何裹足不前

  体制机制阻碍。一方面,文化馆大多数是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种体制机制严重阻碍了文化馆进行市场推广与经营;另一方面,文化馆从事经营活动的专项资金、研发管理、收益分配、激励机制等相关配套政策长期模糊不清,致使经营活动无法和绩效评估及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挂钩,导致整个行业文创产品开发的积极性不高。

  文创意识不强。长期以来,文化馆囿于传统的演出展览、艺术培训等常规职能活动,竞争意识和自我创新的服务意识不够,缺少策划组织创意型文化活动的创新思维;对文化馆文创理念认识不够,将文化馆文创等同于设计、生产、销售旅游纪念商品等实体物品生产行为,没有前瞻性地认识到文化馆文创对行业新格局的构建,对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未来整体文化发展趋势中的重要性和市场潜力。

  产业链发展动力不足。一是文创人才极度匮乏。文化馆深谙文化内涵、洞悉市场规律、精通工艺设计、长于运营管理的复合型文创高端人较少。二是开发模式僵化。现有文化馆的文创产品开发基本上是独立自主、简单粗放式开发,没有积极引进具有专业水准的社会力量来壮大文创队伍实力;在经济效益上与市场需求脱节。由于前期缺少充分市场调研,导致文创产品无法满足顾客实际需求。三是资金短缺。文化馆日常工作运营经费都依赖于财政拨款,有严格的经费预算、审批和支出规章制度,无法腾挪出多余资金进行文创项目的调研、搭建、研发和推广。

三个方面发力

  文化馆文创事业发展,要从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树立“大文创”理念。要突破公益不收费的惯性思维。尝试建立公益与收费并存,多元化、阶梯化的公共文化财政服务体系;要倡导公益性和经营性公共文化服务融合态势;要转变文创思维理念,摒弃过去对文创文化资源的狭隘界定,重视文化馆各项特色文化活动的动态文化资源;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时,要将打造创意型文化活动作为未来文化馆努力的方向。

  二是探索建立文化馆文创产业体制机制。以文化馆行政部门为主导,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文创产品开发模式,鼓励自主开发、授权、合作等不同开发模式齐头并进,鼓励文化馆以文化资源产权入股的方式,投资并设立企业,专门进行文创产品开发经营;在经营管理上,坚持事企分开原则,将文创产品开发与公益服务分开,原则上以企业为主参与文创市场竞争;在收入分配上,将文化馆文创经营收入按相关规定纳入文化馆预算,进行统一管理,用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和增加文创产品开发经费;将文化馆馆员工作绩效与文创产品开发业绩挂钩,将文化馆文创经营绩效纳入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的重要衡量指标;在人事管理上,设立文创部门和文创专职专岗人员,招聘或者引进高端文创人才,同时允许技术人才到文化馆下属企业或者合作企业开展文创实职工作;在财政支持上,要将文化馆文创工作纳入中央和地方文化产业专项基金、国家艺术基金、各级文化文物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打造文化馆文创产业联盟,为同行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

  三是提升文创产业层次。文化馆目前的文创产品大多过于关注设计形态,而忽略对特色文化、历史传承、文学艺术等文化内涵的挖掘。要对文化馆的动态文化和非遗文化等资源通过与相关科研机构合作的方式进行深挖。开启文创“传统业务—衍生业务”的双引擎驱动模式,大力开展数字创意平民演艺活动,借助VR、AR、区块链等新科技,有效结合现实场景和虚拟场景,积极创造出互动体验文化空间。开辟演艺新空间,打造“演艺+”一站式文化消费新模式,构建沉浸式演出新场景。鼓励有条件的文化馆开展夜间文创活动;尝试建立文化馆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在强化文化馆传统常规业务的同时,将动漫、游戏、影视剧、网络文化、数字化装备、数字艺术展示等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引进到文化馆,更新文化馆业务体系范畴。打造文化馆特有文创产品品牌,提炼文化馆文创超级IP。要秉持文化IP元宇宙理念,突出“文创+”深度融合模式,打造出集故事IP、形象IP、品牌IP和产品(活动)IP四合一的文化馆文创超级IP。(巩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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